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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后第3个月起才缴物业费 他了解后讨回多缴费用

    

资料图片 

     交楼意味着很快就能住上新房子,这对于程先生一家来说是件大喜事。不过,入住了市区越王大道某小区快5 年之后,程先生才了解到,原来在收到入伙通知书后的第3 个月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而其在入伙当月即开始缴纳。之后,他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市物价局进行反映。程先生是否能如愿得到维权呢?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业主:   入伙当月即缴物业费

     2009 年,程先生一家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2009 年9 月份,他收到小区开发商发来的交楼通知书。程先生一家很快签了交楼通知书,并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预缴了包括2009 年9 月份、10 月份在内的半年物业管理费。

     近期,程先生却从朋友口中了解到,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业主收到开发商交楼通知书之后入伙、入住,前两个月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第3 个月才需要正式缴费。上个月,程先生曾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有关文件内容,要求物管将交楼之后收取其的前两个月物业管理费退回给他。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程先生的要求,称该小区一直都是业主签订交楼通知书之后就开始收取物业费。

     物业:   经协调承诺退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费之后,程先生向市物价局反映了这一情况。随后,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立即着手介入,并找到程先生与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经过多日走访与协调,前日上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已承诺退还两个月的物业费给程先生,“现金退还或者作为物业费代扣形式,这个他们双方自行商量后可执行”。

     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此前该小区交楼之后,他们按照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规定,从签订交楼通知书当天起,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用。该工作人员也坦言,业主交楼后,物业公司需要保证业主房子的安全和其他的公共服务,这其中已经包括了对业主提供的物业服务,所以他们认为交楼后需要交费,并不知市物价局在先前发文规定了该项内容。“物价局也介入了,如果我们查到有多收业主的,核查之后该退多少就退多少。”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部门:   入伙后第3个月缴纳

     针对这一问题,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市物价局2008 年发布的第43 号文件《关于加强河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业主自领取符合法规的入伙通知书后第3 个月起,应全额缴交物业服务费;未售出的空置物业由开发商全额缴交物业服务费。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这个规定,业主前两个月是不用交物业管理费的,签字后的第3 个月才正式缴费。”

     此外,针对目前我市一些小区业主正式交楼之后,物业管理公司让业主预缴物业管理费的做法,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与管理方如果有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同意预交物业费的做法也是可以的,不过前提是不能收取前两个月的物业费。”

     现状:     各物业收费方式不一

     “业主自领取符合法规的入伙通知书后第3 个月起,应全额缴交物业服务费”,对于这项收费规定,我市部分物业管理单位以及业主们是否了解?在走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我市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费不一,而业主们对该项规定内容也并不熟悉。

     市区时代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交楼通知书之后,开发商已免去业主两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而对于这项规定,该公司工作人员也曾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至于是哪一年发布的文件,他却不得而知。

     记者咨询了市嘉和居花园小区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业主们购房之后签订交楼通知书,可免去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而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方也采取统一时间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据黄女士介绍,今年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在5 月份交楼,不过小区开发商则要求业主集中在今年6 月份统一缴纳物业管理费。对于该项规定,黄女士与记者随机采访的7 位市民都表示并不知情。

     本报记者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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