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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老百姓如果举报重大火灾隐患 请拨打96119举报

     为切实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4 年5 月27 日起至10 月10 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希望各位市民积极参与消防、关注消防,如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欢迎拨打“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经市公安消防局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市民们,拿起手中的电话,动起来吧!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 2006),下列火灾隐患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二)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三)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四)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五)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六)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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