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小区养狗困扰邻居 本报帮办记者跑腿帮忙解决
市民反映:
邻居家养的看家狗最近常被放出来,随便在门前的路上大小便不说,由于狗的体形较大,大家看着都害怕,怕放出来咬到人。住在城南社区大岭背北巷的刘阿姨向本报《记者帮办》栏目反映,她每天都会带孙子到家门前的巷子散步,可最近老是有狗在路上乱跑,而且数量还不止一两只。刘阿姨说,这里住的几十户人家,有十几家养狗,又吵又脏,大家连出门都提心吊胆的,希望记者帮忙找到相关部门规范一下小巷人家的养狗行为。
记者帮办:
针对刘阿姨反映的情况,记者走访了源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上世纪90 年代,针对市区养狗现状,就已经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文件规定:居民要养狗,必须有社区或小区的相关证明,还要有畜牧部门的打预防针的证明,再到当时的治安股领取养犬证,同时需交约上千元的费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规定没能贯彻实施。这是20 多年前的规定。在10 多年前,源城区相关部门进行了联合行动,城区流浪狗等得到有效管理。该负责人介绍,如今管理市区居民养狗的主要任务已经落到了社区居委会的“身上”。
记者来到城南社区居委会,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工作人员会定期到养狗的居民家走访,叮嘱他们不要放养,要用绳索拴住。可是这里是水库移民,以前都是生活在农村,本来就有养狗看家的习惯,加之现在住的都是自建房,没有围墙和大门,门前就是马路,人员复杂,所以多数人家都养有一条看家狗。社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居民不能养狗,只能在管辖范围内时常提醒他们。
该负责人表示,社区以后会更加注意居民养狗这一块的工作,劝说居民尽量不要养大狗,还会不定期上门检查,叮嘱他们不要把狗放到外面,拴狗的绳索要牢固,要定期给狗打疫苗。现在,居民门前的狗的粪便社区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清洁,放养狗的情况也得到解决。向《记者帮办》反映情况的刘阿姨对帮办结果表示满意。
本报记者 杨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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