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中心市场存在火灾隐患
连平县中心市场(地址:连平县城环城南路,消防安全责任人:谢某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部分楼层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综合判定连平县中心市场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由当地公安机关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河源市公安消防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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