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随意停放故障车辆未设置警告标志造成一人死获刑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王曦茜 练景峰)货车发生故障后,车主将其随意停放在道路上,未及时转移至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同时也没有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最终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宗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告人冉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 月28 日下午,被告人冉某驾驶赣牌号轻型自卸货车从我市东源县开往陆丰市,行驶至紫金县苏区镇S242 线某路段时发生故障,遂将该车随意停放在道路上且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当晚7 时20 分许,被害人温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紫金县龙窝镇往苏区镇方向行驶途经该路段时与该车发生碰撞,造成温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冉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温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冉某主动报警,并停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其近亲属代为垫付丧葬费人民币 10000 元。
主审法官提醒市民,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不能随意将车辆停在道路上,要及时将机动车辆转移至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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