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如何报销医保 帮办记者到社保部门寻找答案
市民反映:
日前,老家在龙川县鹤市镇的钟女士致电本栏目向记者咨询,其父亲于今年4 月份至6 月份在市人民医院住院,出院之后她想为父亲的治疗及住院费报销。不过由于父亲的户籍所在地非河源市区,他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在鹤市镇购买的。接下来是该到老家办理医保报销还是在市区办理?她希望记者能帮忙咨询。
记者帮办:
针对钟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方介绍,依据最新的《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四章《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结算方法》规定,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结构直接结算。
同时,参保人因为转院或者在异地居住、探亲等原因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现金,出院后持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收费收据的原件及参保人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也就是说,钟女士要为其父亲申请报销医疗费用,要提供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及参保人身份证、参保证明、个人银行账号等,回到龙川县鹤市镇老家的参保机构提交报销申请,之后由上级部门审核之后,将报销的金额转入参保人银行账号。
帮办记者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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