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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摩托车携带枪支去打鸟 枪支走火打死自己

    

     和平县彭寨镇岭西村路段,一声枪响后,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应声倒地。事发8 月1 日晚,和平警方侦查后得出结论:该村民驾驶摩托车外出打鸟时,随身携带的自制火药枪不慎走火,结果误伤自己,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因打猎或者私藏枪支致人死亡的惨案。警方告诫:私藏枪支属违法行为,致人伤亡将要负刑事责任。

     据办案民警透露,事发当晚7 时54 分许,和平县公安局110 接群众报警,称在彭寨镇岭西村路段发现一辆摩托车及一名车主满身是血躺在路边,怀疑系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和平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及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通知120 赶赴现场,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民警及120赶到现场时,发现受伤男子已死亡。据调查,死者黄某今年34岁,为彭寨镇人。经现场交警勘查,警方排除了系交通事故致死。而黄某家属反映,黄某当晚驾驶摩托车携带自制的火药枪欲到山上打鸟。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及结合死者家属提供的情况,经鉴定得出结论,认定死者系因驾驶摩托车时不慎引发枪支走火,误伤自己致死,已排除他杀案件或交通事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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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瞧这一系列涉枪惨案

     在我市一些山区农村,私藏土枪、猎枪现象较为突出,当地村民将土枪、猎枪作为在农闲时期上山狩猎的工具,全然没把枪支的危害放在心上,从而酿成一桩桩惨案。

     ●误将村民当野猪。2010 年 12月29日,紫金县紫城镇石坑村村民张某高伙同王某生携带自制猎枪到紫城镇石坑村马屋山狩猎野猪时,误将张某棠当成野猪,用猎枪打伤张某棠后未送医院进行抢救,便立即逃离现场,致使张某棠失去抢救时机,失血过多死亡。

     ● 私藏枪支走火打死人。2013 年2 月3 日,和平县优胜镇石坝村村民卢某星非法买来了一支猎枪,不料上膛后被5 岁的小儿子阿汉拿出来玩并走火,结果将6 岁的侄孙阿林当场击毙。

     ●诱鸟被人当鸟打。2013年4 月8 日,对紫金县蓝塘镇双兴村村民杜某辉来说,是十分悲催的一天。当天下午,他身穿迷彩服,正用录音机播放鸟叫的声音,在山上诱捕鸟,不料,却被一个打鸟的人误当成了“鸟”开枪击中头部。

     警方敦促群众上缴枪支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先后多次开展缉枪专项行动,仅在“平安亚运”、“平安河源”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76支、子弹 14024发、炸药2247.6公斤、枪支零部件13053件、各类子弹10868发、黑火药421.5 公斤、钢珠300 公斤、火药枪火引3900发,捣毁非法制贩枪弹窝点3个。但一些人为牟取利益,仍在生产各类枪支进行贩卖。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我市公安机关结合当前开展的“六大专项”行动,针对一些村民违法私藏枪支行为,加大对当地村民违法私藏枪支的收缴工作。同时呼吁群众,为了大家的安全,不要违法私藏枪支,如私藏有枪支,村民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刘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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