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子找不到工作对生活失去信心跳江轻生终获救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廖志卓)因一直找不到工作,对生活失去信心,一名90 后男子产生轻生念头,跳江欲自杀,幸好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救上岸。目前,该男子已经跟随父母回家。
8 月10 日凌晨3 时 50 分许,有群众向警方报案,称在市区河源大桥第三个桥墩上有人呼喊救命,需民警到场营救。城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驾驶冲锋舟赶往事发地点。到了现场后,民警看到两个年轻人蹲在江河中央的第三个桥墩上面,一直在呼喊救命,而江面上水流湍急,水位不断上涨,情况非常危险。城东派出所民警在确定了事主的位置后,将冲锋舟慢慢靠近桥墩实施营救,经过努力最终将两名年轻男子顺利救上岸,交由辖区新宝派出所处置。
昨日,记者在新宝派出所了解到,两个年轻男子被救上岸后,其中一男子已自行离开了。民警经了解得知,轻生男子姓李,由于刚出社会,一直找不到工作,对生活失去信心,遂产生轻生念头。而另一男子是其朋友,李某跳下江后,其朋友跳进江中对他实施营救,两人才被困在桥墩上。当天下午李某已由其父母接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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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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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源城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即水上派出所)了解到, 2011 年至今该所共打捞经确认为游泳溺水死亡尸体共25具。
游泳溺水死亡人群主要分两大类:第一类在夏季高发,主要以外省来河源的务工人员居多,主要分布在建筑装修行业, 17-28 岁男性约占65% 。如, 2011 年4 月24 日,贵州省威宁县外来男子张某某,17 岁。 2011 年7 月22 日,四川省邻水县外来务工男子熊某某,18 岁。2013 年7 月12 日,四川渠县外来务工男子刘某,21 岁。三人均在东江河游泳溺亡。第二类主要发生在暑假,主要为本地儿童及暑期来河源与父母团聚的外省儿童,11-14 岁儿童约占25%。如,2012 年7 月30 日,河南省新蔡县学生赵某某(13 岁,男)来河源与务工的父母团聚,私自在14 时许到河紫路西坊佛源气库附近东江河段游泳,溺水死亡。2013 年8 月 20 日,赖氏兄弟两人(分别为11 岁、12 岁)到东江河麻竹窝河段游泳双双溺水死亡。
城东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要做好下水前准备,镶有假牙的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在游泳过程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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