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门店垃圾管理新规9月1日起实施
店家将垃圾堆在绿化树下。
长期以来,市区有不少沿路、沿街的单位、门店都存在乱放垃圾的现象,他们为图方便,经常将垃圾堆放在路边、树穴、电线杆及果皮箱旁边,有的还直接把垃圾往大街上扫,给环卫工人清扫作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针对沿街单位、门店乱丢乱倒垃圾的现象,市城管局将出台《河源市区路街门店(单位)垃圾管理规定》,从9 月1 日起,每天将在规定的时间里,两次上门收集垃圾。对于没有按规定倒放垃圾,并擅自将垃圾倒放在路边、树穴的单位、个人,分别处以500 元、 50元的罚款。
现状:沿街单位乱倒垃圾
昨日上午,记者分别到河源大道、华达街、新风路进行走访,发现沿街门店路边堆放垃圾的现象很是普遍。在华达街某酒店门口,记者看到有一袋垃圾放在路边的电线杆底下,附近的一些树底下也堆放着一些垃圾袋。
有不少环卫工人向记者反映,在工作过程中,最令他们苦恼的就是门店垃圾的乱倒乱放,其中老城这种现象最为严重。一李姓保洁员告诉记者,很多时候,他们刚刚在前面辛辛苦苦把路面清扫干净,但是没过多久,一些沿街门店的人就把店里的垃圾扔到树底下或果皮箱周围,让他们不得不返回去收拾。“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都会劝说店家,不要往路边堆放垃圾,但很少人会理睬。”该保洁员说,有些店家则更为“过分”,他们直接将垃圾扫到人行道上。
市城管局副局长邹绍周介绍,市区沿街门店大约有15000 间,进入夏季以来,沿街门店的生意相对来说比较火爆,每天大约产生100 吨的垃圾,占了市区垃圾的 20%左右。邹绍周说,市区路面保洁水平不高,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沿街店家垃圾管理不够规范,“门前责任区”保洁不到位造成的。
规定:乱放垃圾将要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沿街(路)单位(门店)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垃圾滞留路面的时间,以提高市区环卫清洁水平,市城管局结合实际,将出台《河源市区路街门店(单位)垃圾管理规定》,从今年9 月1 日起,针对擅自将垃圾倒放在路边、树穴等公共地方的行为,对单位处以500 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的罚款。
市区规划区内的沿街(路)单位(门店)将落实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义务,责任范围为:设置有围墙的为围墙内用地范围,没有围墙的以建筑滴水线内为保洁范围。
邹绍周介绍说,《规定》要求各单位、门店必须配置垃圾容器(桶),实行垃圾袋装,责任区域的环卫保洁服务单位将每天安排两个时段对沿街(路)单位(门店)垃圾上门收集。同时,也规定了收集垃圾的时间,机、团事业单位为上午9 时至10 时30 分,下午5 时至6 时。沿路门店收集时间为上午9 时至10 时30 分,下午6时至8时。
“擅自将垃圾倒放在路边、树穴等公共地方的,依照有关法规,对单位处以每次500 元罚款,对居民处以每次50 元罚款。擅自将门店垃圾扫到城市道路的,每次处以 100 元罚款。”邹绍周介绍说,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单位、门店,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落实:多举措宣传新规定
《河源市区路街门店(单位)垃圾管理规定》实施后,将怎样做好此项工作的落实?邹绍周表示,将采取多个措施宣传好这项规定,使沿街单位、商户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自觉保洁好自家门前的清洁工作。
邹绍周说,市城管局将联合团市委、河源晚报社,面向社会征集 80 名大学生志愿者,让他们分区域分街道,向沿街单位、店家派发《市区路街门店(单位)垃圾管理规定》宣传单张,耐心向各沿街单位、门店宣传城管法规,让沿街单位、门店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装,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投放垃圾。
此外,将利用候车亭上比较醒目的位置,围绕“门店垃圾不出门,环卫工作上门收”的主题,设置宣传栏。同时,还将制作300 个相关的宣传牌,树立在市区各路段,让更多的市民关注城市管理工作,一起保洁好我们的环境卫生。
邹绍周呼吁,广大沿街单位、门店要爱护城市环境,按规定、按时间倒放垃圾,以减少垃圾滞留路面的时间,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整洁文明。
本报记者 戴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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