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还打伤者 一男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吴奕镇)日前,家住龙川县城的刘女士向记者报料,称数日前一男子从龙川803 车站驾车往龙川一中初中部方向行驶过程中,先后撞到摩托车、面包车后驾车离开;在撞倒一名环卫工后,该男子居然下车殴打受伤的环卫工人,其被围观群众、交警人员联手逮住。目前,该男子因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龙川警方刑拘。
刘女士向记者介绍,11 月20 日下午2 时许,正在上班的她听到楼下一名摩托车司机在大骂,原来一名男子驾小车掉头过程中,与摩托发生小碰撞,但小车司机不仅没下车,还加速往老隆镇东风路段行驶。据目击者黄先生介绍,该小车在东风路段行驶过程中,还撞到路灯杆,之后又撞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但司机始终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继续往龙川一中初中部校区方向驶去。黄先生觉得不妥,于是一直驾车跟随该小车。
行驶到东风路龙川一中初中部门前路段时,该小车突然紧急刹车,将路边一名环卫工撞倒在地,引来附近群众围观。黄先生介绍,撞人后司机打开车门的第一件事并非查看环卫工人是否受伤,而是对着这名女环卫工一顿臭骂,甚至上前用脚踢这名环卫工。“环卫工的头部被碰到,其他地方没受伤。”黄先生告诉记者,该男子一身酒气,附近群众看到其对环卫工人动手时前去阻拦,也险些被殴打,双方还因此发生推搡。几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该男子仍不肯罢手。在群众帮助下,交警最终将该男子制服在地,带走进行调查。
日前,龙川警方对此事进行通报。据了解,小车司机张某今年24 岁。交警部门对张某进行酒精测试及将其血样送检,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均已超出醉酒临界位(80 毫克/100 毫升),属醉驾行为,张某承担该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龙川警方刑事拘留,并移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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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高速路8次冲卡逃费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见习记者 刘影丽)日前,和平县交通局执法队在省道S230 线县城路段查处一起超限超载车辆时,该车辆驾驶人员阻碍执法,强行逃离,并发生冲卡行为。案发后,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行动,终于在广东与江西交界处将肇事司机抓获。
据了解,当日凌晨1 时许,和平县交通局执法二中队在省道 S230 线和平县城巡查至铁潭路段时,发现一部涉嫌超限超载的江西车牌号大货车。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无超限许可证,遂告知司机该车涉嫌超限超载,需将车开到福和停车场过磅检测,并安排一名执法人员上车指引。
当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行至福和大道地税局路段红绿灯时,竟突然掉头朝和平高速收费站行驶,并强行冲断高速收费站栏杆,往江西方向继续逃窜。执法人员赶紧报警。该车逃至上陵路段时,肇事司机将县交通局执法人员赶下车。但法网恢恢,当该车逃窜至广东与江西交界处时,被粤赣高速大队四中队的交警设卡截停,肇事司机王某被当场抓获,并被扭送到阳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执法人员检测,肇事车超限42.36 吨。和平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作出停驶处理,并罚款2 万元;阳明派出所对肇事司机王某阻碍执行公务及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作出拘留20 天和罚款 1500 元的行政处罚。经调查,该车曾8 次在高速路冲卡逃费,高速交警和高速收费站表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王某行政处罚及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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