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下月起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市区实施第二阶段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透露,从明年1 月1 日起,我市将在市区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制通行,“黄标车”、“无标车”(无环保标识车辆)限行区域将扩大,基本覆盖老城区和新市区,并从明年3 月1 日起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司机给予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通告》内容,从明年1月1日起在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全天候24 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通过。这也就是说,限行所针对的车辆不仅是黄标车,没有绿标的车辆,即使尾气排放达标(汽油车国 Ⅰ标准、柴油车国Ⅲ标准),也禁止在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通行,这就要求还没有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车主要赶紧去办了。
据悉,我市将设置为期两个月的教育期,对明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教而不罚,但从明年3 月1 日起则严格处罚。届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汽车驾驶人处以200 元罚款,并扣3分。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制通行针对的是汽车,暂未对摩托车、助力车和电动车等实施限行,今后将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的查处力度,在限行区设立电子执法系统,对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进行实时抓拍并予以处罚。
主动提前报废最高可补1.5 万元
近日,《河源市2014 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记者从中获悉,即日起至今年12 月31 日止,我市将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并将黄标车移交给我市本地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主,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但是,市环保局提醒,对于提前报废的非黄标车车辆、到期报废车辆、强制注销的黄标车及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则不在此次补贴的范围。
《方案》规定,此次是针对在河源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黄标车,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财政安排车辆淘汰更新经费单位的黄标车。同时,这些黄标车还需符合按时年审(包括道路运输证按时年审),并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等条件,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6个月或以上年限。
《方案》指出,这批于2014 年 12 月31 日前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根据不同车辆类型,车主可获相应金额补贴,补贴金额从3000 元到1.5 万元不等。根据《方案》,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所需的资金,由上级财政下达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解决。
补贴车型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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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领五步走:
第一步,车主首先到市环保局申领、填报《河源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确认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第二步,到市经信局核准车辆报废是否属实,《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否有效。
第三步,市公安局核准车辆是否属于年审有效期内,是否符合提前6 个月以上(含6 个月)报废的条件。
第四步,属营运车辆的,应到市交通运输局核准其道路运输证是否按时年审。
第五步,车主将相关材料送市财政局审核申领补贴。
申请补贴应事先准备如下材料:
1、《河源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2、单位和企业申请补贴的,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内容需列明申请补贴资金的报废车辆、经办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具体情况并加盖公章;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黄色环保标志原件;
6、报废车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复印件;
7、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
本报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佑添 张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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