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首套房证明再也不用交50元了
取消首套房证明收费可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本报讯 记者 黄冉 春节刚过,市房管局传出好消息:从3 月1 日起,市区居民前往市房管局开具首套房证明无需再缴纳50 元费用。记者昨日从该局信息中心获悉,这一做法有效减轻了群众办理业务的费用负担,该局将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据了解,2010 年6 月,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二套房认定细则,要求各家银行“认房又认贷”,这意味着市民买房贷款必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但各地高低不一的首套房证明收费标准成为了关注焦点。
收取首套房证明费用也曾经受到市民的质疑,不少市民认为房管部门按按电脑、打张巴掌大的证明就要50 元钱并不合理。近期以来,市区许多业主因为购买首套房后欲享受贷款3 成首付及利率优惠政策,纷纷前往市房管局开具首套房证明,该项收费一时之间广受关注。
市房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首套房证明是无房业主提供给税务部门给予查询人购房按揭减免税费的唯一凭证,也是无房业主提供给各商业银行给予查询人贷款3 成首付、利率优惠的唯一凭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原市物价部门核准,市房地产管理局服务收费标准是,每开具一份证明收取50 元。“2012 年以前,我们都是手工为群众进行查询以及开证明。2012 年以后,我们投入500 多万元建立了房管业务系统,从查询到开证都可以通过电脑完成,而收取每人50 元的费用,就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和系统维护、设备更新、档案数据处理等。”该负责人说。
针对群众对这一收费问题的强烈反映,日前市发改部门根据周边市的做法,决定取消首套房证明收费,并从今年3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昨日,记者在市房管局看到,许多市民在开具首套房证明时得知不用缴费,均表示赞同。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年11 月份购房时曾前来开具过一次首套房证明,当时缴纳50 元费用让他很郁闷。这次不用钱就能开到证明,是房管部门心系群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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