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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热点难点广播站|新办企业缴费时如何享受优惠

本报讯 记者 黄冉 通讯员 欧阳越 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对我市经济的平稳发展十分重要。本栏目在第一期就提到,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不过,在现实中,不少小微企业却因为种种原因把握不准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本期就和大家一起来关注下在特殊情况下,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2015 年新办的企业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生意时好时坏的小微企业能不能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万元(含20 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 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 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万元(含20 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 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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