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一初中生河道游泳溺亡 家长质疑非法开采存隐患
小任溺水的位置。
上月13 日,连平县陂头镇连光村坝下河中游河段,陂头中学学生小任(化名)的尸体被打捞出来。当天下午,孩子称到同学家取书包,结果家人却被告知孩子游泳溺水身亡。小任的家长质疑河道被人开挖鹅卵石,留下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日前,小任的家长向记者反映,半个多月来,他们与河道承包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一度陷入僵局。7 月2 日上午,记者在实地采访时了解到,当地村委会曾与承包方签订合同,但陂头镇政府表示,该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承包商私自开挖鹅卵石属非法开采行为。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涉事人员就善后事宜正积极与溺水身亡学生的家长协商处理。
家长质疑河道开采存隐患
据小任的舅舅谢贵旺介绍,小任是该镇夏田村人,今年14 周岁,是陂头中学初一学生。上月13 日下午2 时左右,小任告诉母亲他要到连光村同学家中取回书包。但一个小时后,母亲谢女士就接到来电,被告知孩子在坝下河游泳溺水,已组织人员在河里寻找。当天下午4 时左右,孩子在河中被找到,经法医鉴定证实死亡。
谢贵旺说,其姐生有一对子女,小任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事故发生后大家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小任的家长认为,河道承包方开采鹅卵石导致河滩变深,且开采的河段附近并无设置任何警示标示,孩子的死亡开采方与监督方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多次协商赔偿无果
孩子的父亲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孩子与几名同学一起,至于为何会来到该村河道游泳,他们至今无从得知。
随后,记者来到陂头镇政府,该镇副镇长陈新华介绍,事发后,镇政府立即组派人员到达现场,安抚家属情绪,同时就孩子善后事宜进行协商。而涉事的承包方已被责令停止开挖鹅卵石,并被召集前往协商赔偿事宜。
据了解,为了使事件尽快解决,该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开采的5 个承包方、9 个运输方面对面与家属协商,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家属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方表示接受不了,所以几次协商都不欢而散。”负责该镇维稳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继续召集家属与有关部门、责任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他们将建议家属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开挖鹅卵石为非法行为
采访中,连光村不少村民向记者透露,上月初,开挖机对河道开挖时,他们曾到镇政府、村委会反映,要求停止开挖并恢复河道原貌,当时有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将会处理此事。但直至事故发生后,安全隐患才引起重视,承包方将河道下游垫高,镇政府在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与安放警示牌。
在陂头镇维稳中心,记者见到一份合同书,该合同书上主要内容为:为管理好坝下村河道,村委会与李某等人签订合同,将该河承包给其进行管理、开采,村委会每年收取200 元管理费。该合同原期限为2004 年至2008 年,到期后双方又在原合同基础上将合同期延至2018年。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河道开采需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招标,中标者才有权利进行合法开采。对此,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并不知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了这份合同,事故发生后调查时才得知。不过,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方开采鹅卵石为非法行为。
本报记者 吴奕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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