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酒要收50元开瓶费?河源这家餐厅收费有点高
本报讯 记者 戴湄 “我那瓶红酒才98 元,餐厅却要收取50 元的开瓶费,这么高的开瓶费合理吗?”日前,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和几个朋友去兴源路一家餐厅就餐,当他要求酒店服务员开酒时,酒店服务员称,“要收取50 元的开瓶费。”对此,李先生觉得很离谱。
李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和几个女性朋友一起到兴源路某西餐厅吃饭,菜点好后,他准备让服务员开酒。但服务员告诉他: “按照我们餐厅的规定,自带酒水是要支付开瓶费的,每瓶费用需要50元。”一听这个价格,李先生的朋友连忙阻止:“我们今天还是不喝酒了,这瓶酒也就100元左右,如果再花上50 元的开瓶费,不值得。”不过,最后李先生还是让服务员拿了开瓶器给酒开瓶。
李先生说,餐厅帮消费者开酒并且提供酒杯,收取一定的开瓶费或者服务费他能接受,但50 元一瓶的开瓶费太高了。“国家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现在商家允许了自带酒水,但是却收取高额的开瓶费,明显就是迫使客人不要自带酒水,实质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李先生如是说。
那么每瓶50 元的开瓶费标准从哪来?该餐厅服务员称,在他们餐厅就餐原则上不可以自带酒水,如客人确实要饮用自己的酒水,那么餐厅要收取50 元的开瓶费,收取标准是餐厅自己定的,消费者如果觉得开瓶费用高,可以选择不开酒。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餐馆发现,有不少餐厅明确表示,若消费者自带酒水,要收取相应的开瓶费、服务费。大部分餐厅将开瓶费定在二三十元一瓶,50元一瓶的也不在少数。
据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即使商家在店堂或者菜单中明确表示自带酒水需要收取开瓶费,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消费者在就餐时遇到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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