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法院发出 首张律师调查令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徐华容 为破解律师取证难难题,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签发首张律师调查令,案件代理律师郑律师持调查令顺利在当地公安局查询到被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为依法保障原告的诉讼权益创造了条件。
据了解,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被告谢某在诉前就已去世,本案另一被告傅某驾驶登记在被告谢某名下的中型普通客车从广州市沿G105 线往连平县方向行驶至 G105 线2371KM+800M 路段时,碰撞道路上的行人原告欧某,造成原告欧某受伤。由于被告谢某已死亡,其财产继承人即成为本案的当事人。原告欧某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查找被告谢某的财产继承人,遂委托其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
在取得调查令的当天,郑律师即到连平县公安局查询到被告谢某家庭成员信息,“从申请调查到查实信息仅用了一天时间,感谢法院为我签发调查令。如果没有法院的调查令,我不可能这么顺利。”郑律师高兴地说。
据该院法官介绍,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难以自行调查取证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核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涉案所需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代理律师可提交申请书、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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