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共场所母婴室数量尚少
在公共场所中,由于没有母婴室,却又急需喂奶的尴尬,很多哺乳期的妈妈们都曾遇到过。日前,北京地铁上一位妈妈哺乳时被人拍下照片,随后有公益组织在微博上评论称其“裸露性器官”,这条微博引发了网络热议。那么,我市的公共场所是否设立了专门供母亲们奶孩子的母婴室呢? 针对这一问题,昨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商场、医院、车站发现,市区一些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已有少量的母婴室。
当众喂奶无奈又尴尬
不少新生儿妈妈在带宝宝出门逛街、游玩时,都有需要喂奶的时候,可在公共场所喂奶让她们感觉十分无奈和尴尬,不喂奶吧,小孩饿得直哭,喂奶吧,又很难为情。在走访中,有不少年轻妈妈表示,躲在商场试衣间喂奶算是好的了,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用衣物遮挡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喂奶……
“对于在公共场所找不到母婴室的尴尬,我是感触颇深。”家住市区建设大道的阿娜告诉记者,她的宝宝已经4 个月大了,一直坚持母乳喂养,有时外出时间长点,奶水就会很涨,她只能在卫生间挤奶。阿娜说,有一次带小孩去公园玩,逛了一会,宝宝饿得哇哇直哭,可在公园里转了一圈,都没找到喂奶的地方,她不忍让小孩哭,只能露天喂奶了。“说实话,在大庭广众之下喂奶真的是很难为情。”阿娜无奈地说,可是孩子饿得直哭,即使在大家的注目下,也只能忍受这样的尴尬去喂孩子。
同样,初为人母的市民黄女士也遭遇过在公共场所喂奶的无奈。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儿子6 个月大,现在偶尔出门,她会带着宝宝,有时遇到宝宝哭闹着要喝奶时,找个隐蔽些的地方喂奶,就成了让人头痛的事儿。黄女士说,有一次她和朋友一起到兴源路逛街,宝宝饿了不停地在哭闹,她只能在试衣间匆匆忙忙撩起衣服给宝宝喂奶。“试衣间实在太小,气味又重,宝宝不肯喝奶,一个劲地哭个不停,最后只好打道回府。”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知道市区一些大型超市设置有母婴室,但很难找得到地方,有时甚至连商场的员工都不知道有没有母婴室。黄女士希望能在公共场所多设置母婴室,给孩子和妈妈一个温馨的港湾。
车站医院设置有母婴室
“全面二孩”时代即将来临,这也预示着,公共场所对公共母婴室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大。那么,我市哪些公共场所有母婴室?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处公共场所,发现我市的车站、医院等相继设置有母婴室,而且,这类地方的母婴室使用率较高,让实行母乳喂养的妈妈不再难为情。
据了解,2013 年,河源首个公共场所哺乳室出现,在市汽车总站候车的年轻妈妈们终于不用当众哺乳或躲进厕所哺乳了,哺乳室位于市汽车总站一楼候车室,“哺乳室”采用磨砂玻璃分离出一块独立的空间,面积大约10 平方米左右,室内放置有座椅。“候车区人多,等车又不能离开,还好有哺乳室,孩子饿了有地方喂奶。”对于车站的哺乳室,不少妈妈都觉得很有必要。
“带宝宝看医生,一等就一个上午,如果没有母婴哺乳室,真的很麻烦。”一位曾体验过市妇幼保健院哺乳室的新妈妈这样表示。据了解,候诊区病孩多,哺乳不仅不方便,还不卫生,医院的这个哺乳室使用率较高,它的成立也的确给了哺乳妈妈带来方便。记者还从市妇幼保健院对面的母婴店、童装店了解到,医院的哺乳室成立前,他们那里成为不少哺乳妈妈的“哺乳室”,找个没人的监控盲区,哺乳妈妈就在那里“将就” 下,常常急急忙忙地赶过去,喂完奶又赶到医院候诊区,生怕错过了叫号。
大型商场母婴室较完善
女人都爱逛街,各大商场内是否设立有公共母婴室呢?记者走访发现,随着广百、坚基与万隆城这类大型商业中心相继开业,人性化的服务变得更完善,母婴哺乳室成了必备品,而且,这些母婴室更加干净、舒适,配备也比较齐全。
广百百货商场内的母婴室设备较齐全。
记者走访了广百百货商城的母婴哺乳室,母婴哺乳室设置在三楼的童装区,记者看到,这里的“ 哺乳室” 门口有母婴室的标志,平常门是虚掩着的,如果要用的话轻轻推门进去就可以了。里面的空间虽不大,但配有座椅、洗手台、坐厕、卫生纸,配套齐全。“ 三楼母婴区有童装、儿童游乐场,客户群体多是带着宝宝的女性,其中有不少是抱着宝宝来逛的母乳妈妈。”广百百货母婴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城因发现一些母乳妈妈带宝宝逛街喂奶的不便,于是专门辟出了母婴室,不光方便哺乳,还设置了坐厕和洗手台,方便母亲给孩子更换尿布、清洁衣被等。
据了解,相对于医院及车站这类公共场所,大型商场的母婴室使用率较低,有时候一天只有几个妈妈使用,也有可能好几天都没人使用。对此,该负责人认为,可能是商场的试衣间给了妈妈不少方便,因为“逛到哪里都有试衣间,就不用特意兜绕找到母婴室了”。潮妈阿玲也有同感,她觉得,去车站和医院,要按行程时间来行动,比较被动;而逛街时间则可以在宝宝吃饱后行动,哺乳的需要较少。“不过,我一般会使用母婴室给宝宝换尿包,宝宝拉尿拉屎的时间可是再聪明的妈妈都掌握不了的。”阿玲笑着说,她觉得从这点上看,母婴室很人性化。
本报记者 戴湄 郑婷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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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哺乳室 是女职工应享权利
2012 年4 月18 日国务院第200 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有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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