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收购病死猪进行贩卖 在紫金县双双获刑入狱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钟朵红 猪肉是我们餐桌上最常见的食物之一,但来自广州增城的陈氏叔侄俩竟干起了收购病死猪进行贩卖的勾当,最终在紫金县双双获刑入狱。
2010 年10 月至2015 年4 月间,被告人陈某根(叔叔)、陈某新(侄子)印制了“高价收购公猪、母猪、尾猪、病猪、残猪或死猪”的名片后,在紫金县各乡镇发放,期间多次收购病死猪运往广州市增城区富鹏市场(富力市场)贩卖。2015年4月28日上午 8时许,被告人陈某根、陈某新在紫金县紫城镇收购到病死猪后,在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缴获活猪、死猪各一头。经紫金县动物卫生检疫部门检验,现场缴获的死猪为死因不明,一旦供人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根、陈某新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有期徒刑1 年,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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