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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本报讯 记者 郑婷影 通讯员 冯敏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荣获“六五”普法期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成为广东省“六五” 普法期间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委书记。

何广延自担任东源县县长、县委书记以来,清晰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 “重武器”,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为此,何广延高度重视该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社会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推动东源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自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何广延始终把该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坚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亲自过问具体工作、参与学法普法等具体活动,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凝聚强大合力推动东源“六五”普法工作。

东源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法治水平的“四个明显提高”,即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法治创建水平明显提高,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与赞赏,并于2013 年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该县法治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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