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淹鱼塘引纠纷 司法调解双方言和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王海军 挖机在作业过程中,误将泥土掉入了路旁的鱼塘里,造成鱼塘养殖受影响,双方为了赔偿一事多次协商僵持不下,经过当地司法所的介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某向鱼塘事主赔偿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去年当事人刘某某在他所租赁的地处龙川县岩镇山池村小黄坑山地中需开通一条道路,以进行油茶种植。由于在挖机开路时不慎将部分泥土掉入谢某光的鱼塘,造成其养殖受到影响。事后,谢某光要求刘某某赔偿,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接报后,岩镇司法所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了解事实。在调解员的多次耐心说服下,谢某光放弃了不少应得的利益,刘某某也退让一步,最终达成了协议,刘某某一次性支付现金1000 元赔偿给谢某光,补偿损失后谢某光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其它异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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