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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车出事 有保险也得咽苦果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孙善妙 朱晓宝 不少人在驾车出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并非所有的情况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代为赔偿后,保险公司也可起诉肇事车主赔偿。近日,东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因肇事车主饮酒无证驾驶,最终判决由肇事车主赔偿所有款项。

2015 年6 月,被告阮某驾驶摩托车出行,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住院,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阮某饮酒后无证驾驶负全责,张某无责。肇事摩托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诉讼中,源城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伤者120422 元,被告阮某赔付伤者张某51467 元,该判决已生效,保险公司已向伤者张某支付了赔偿款120422 元。该起事故中,因被告阮某系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现原告保险公司向被告阮某提出追偿,诉至东源县人民法院。

东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阮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已按照另案生效判决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了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向被告阮某追偿,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判决被告阮某支付原告保险公司120422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8 宗,肇事者均为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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