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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婴儿游泳馆遍地开花 存监管空白期待有章可循

最近有新闻报道某地的张先生带两个月大的宝宝去婴儿游泳馆泡泡,结果当晚宝宝高烧,经过连日治疗病情稳定了。张先生怀疑,是这次所谓的“游泳”导致了孩子被感染。由于二胎政策的放开而导致市场需求增长,目前婴儿游泳馆遍地开花,然而,由于婴儿游泳馆并不属于公共游泳场所,在相关监管方面存在空白。那么我市婴儿游泳馆的情况如何?又有怎样的标准为家长孩子服务的?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适当给孩子游泳可以增强抵抗力,但一定要注意水质。(资料图)

现象

日常消毒换水靠自觉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面向婴幼儿的游泳场馆发展势头正猛,在市妇幼保健院附近甚至小区附近遍地开花,尽管收费偏贵,依然受到青睐。

在东江首府小区附近的爱亲婴幼儿水育中心,记者看到,游泳馆有一个中型的泳池和几个单独的小缸,月龄小的孩子在单独的小缸,6 个月以上的孩子可以进入大缸。 “一个月大的游5-10 分钟,大一点可以20 分钟,室内温度,冬天是28℃,夏天是26℃。”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在游泳馆墙上还贴着温度参考标准,要求夏季水温需要达到 35℃-36℃,冬季则要达到37℃-38℃。至于费用,爱亲非会员婴儿全套洗澡游泳抚触一次需要43 元,一般充值办会员卡需要399 元可使用10次再赠送2次。

根据工商管理规定,企业必须登记注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然而记者发现,目前的婴儿游泳馆基本上都在打擦边球,其经营范围中并没有包含游泳或婴儿游泳此类项目。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企业登记注册普遍在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按照经营范围来说,尚无婴儿游泳等项目细分。除了无业务细分,婴儿游泳馆存在的另一大问题是相关卫生监管存在空白。一般而言,游泳场所属于卫监部门监管,执行的法规是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游泳场所每日必须定量补水,还增加了化合性余氯、臭氧等指标标准。

然而,绝大多数婴儿游泳馆位于商场、小区附近,无法适用《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也不在卫监部门的监管范畴之列,对婴幼儿游泳场所很难检测到。正是由于监管的缺失,导致目前婴儿游泳馆的日常管理主要靠自觉自律。爱亲婴幼儿水育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游馆的中池一天一次,每天晚上换。小缸是一人一缸水,游完就排水,再用臭氧对缸进行消毒,水温用温控设备保持。而其他的婴儿游泳场馆,卫生消毒情况会存在各不相同的现象。

家长

价格适合但要保证卫生安全

家住新风路的朱小蓝在孩子一岁左右的时候,把孩子放在市妇幼保健院游泳中心游泳的,在她看来一次40 元左右的费用是她能接受的范围内,但卫生是让她担心的问题,因此,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和如春笋般出现的儿童游泳馆,打算生二胎的她也在关注这个问题。而孩子才1 岁2 个月的年轻妈妈黄晓珍则担心游泳馆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一定紧急情况应对能力。

消委会

需要建立相关行业标准

对于婴儿游泳馆这个新兴行业面临的诸多问题,相关企业表示,希望建立明确的法规或者行业标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对此,市消委会叶秘书长表示,我市暂时没有对儿童游泳馆建立相关行业准则,也没有接到消费者对这方面的投诉。但他认为尽管婴儿游泳馆是一个新生事物,但实际上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拥有一定的消费群体,也是一种消费方式的升级,迫切需要建立相关行业标准。与婴幼儿相关的行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在事后,如果缺乏标准的话,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方在举证上都会存在困难,这样也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本报记者 谢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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