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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实行期限制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为全面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成功转型升级,近日,我市出台《河源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改革经营权、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规范网约车市场调价等方面对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进行规范。《方案》实施后,今后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实行期限制度。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方案》实施后,今后我市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实行无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同时,我市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方案》要求,网约车要按照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对于时下流行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方案》也做了详细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方案》还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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