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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回报为幌子骗老人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吴学武 陈碧霞 老年人由于年纪较大,往往成为被骗对象,李某与其同伙阿东、阿武合谋骗取了老人黄某的信任,以高价转卖药品可以获取高额利润为幌子实施诈骗行为,幸好被黄某儿子及时发现才未得逞。李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 年10 月19 日14 时许,李某及其同伙阿东、阿武3 人窜至和平县礼士镇对老人黄某实施诈骗。阿武骗取黄某的信任后,以各自出资人民币10 万元向李某购药品后高价转卖给阿东获取高额利润为幌子诈骗黄某。随后,李某以需先支付定金为理由收取黄某现金人民币800 元。就在黄某准备将10 万元交给李某时,被黄某儿子及时发现并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将李某抓获归案。

和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骗取他人钱财共计 100800 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黄某儿子及时发现制止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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