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四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被源城警方行拘5日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但有个别未取得相应销售许可证的商贩竟然在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公开销售烟花爆竹,企图通过销售烟花爆竹大赚一笔。2月18日,记者从源城警方获悉,彭某、林某、李某、丘某就因非法销售鞭炮,被源城警方依法行拘五日。
据源城警方介绍,春节期间,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对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内危爆物品进行清查。2月17日,源城公安分局东埔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辖区巡逻查时发现,辖区内彭某等四人在不同地方销售烟花爆竹。经询问,民警得知该四人并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属于无证非法销售鞭炮。
鉴于彭某等四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收缴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对彭某、林某、李某丘某四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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