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这个村委会主任胆子真肥 利用职务私吞公款93万余元

这个村委会主任胆子真肥

利用职务私吞公款93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村委会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村民谋福利,然而连平县某镇某村村委会主任却以权谋私,把歪主意打到村里的工程款、补偿款上,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93万余元。近日,连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贪污案,被告人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丘某任连平县某镇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建设某幼儿园工程过程中,分别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13日、2015年3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工程款343767元、473048元、52628元拨付给承包方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单据在村委会出账。后又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6日、2015年4月18日将上述三笔工程支出的工程发票在村委会账户重复报账,所套取资金共计869443元在其手中。2016年专项审计发现重复报账问题,丘某在2016年10月31日通过增加库存现金869443元形式调账。2016年12月31日,丘某将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S04项目经理部,委托其个人代付临时租地款中的810563元与村账无关的支出票据进行虚假充账。所套取的款项810563元已被丘某全部用于其个人开支。

丘某任连平县某镇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某镇人民政府从事大广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自己开具付款委手续书,要求某镇国土所拨款,将四笔林地补偿款共计517115.96元拨到自己的存折账户,该款到账后,其支付农户353113.96元,退回国土所账户44554.47元。仍有属村委会征林地补偿款120447.53元,被丘某支取并全部用于个人花销。

连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利用其任村委会主任,侵吞公款合计人民币931010.5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二、被告人丘某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931010.53元,依法予以追缴。

 



相关热词搜索:公款 村委会 万余


上一篇:好消息!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全年都可进行
下一篇:江东新区部署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