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他人找工作为由骗钱 一男子诈骗33万被抓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林小明 源城区一男子周某新以帮别人找份“好工作”需要托关系为由,诈骗对方巨额现金。近日,源城公安分局长塘派出所成功侦破这宗诈骗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新(男,60岁,源城区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源城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7年9月,受害人张某东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周某新并添加其微信。微信聊天过程中,周某新在微信发了一条信息给张某东,称有市区某居委会永久上班的职位介绍,如有朋友找工作可以找他,3个月内就可以上班,绝对有保障。张某东询问周某新需要多少费用,周某新告诉张某东,一个职位12万,办不成功,费用全退。2017年11月7日,张某东通过微信发了两份简历给周某新,第二天,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转了24万元给周某新。之后,周某新让张某东在家等消息。期间,张某东询问工作的事情怎么样,周某新称,还不到3个月,叫张某东再等等。2018年春节,张某东再次询问工作的事情,周某新称,一直在跟进当中。春节过后,张某东多次找周某新过问安排工作的事情,而周某新每次都寻找各种借口搪塞张某东。
工作没着落,钱又收不回,张某东感觉被周某新骗了,2018年7月2日,张某东来到长塘派出所报警。接到张某东报警后,长塘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核实案情,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继续深挖扩线,发现周某新多次以为他人介绍工作、安排学位为由,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收受受害人钱财,涉案金额共计33万余元。该案件数额巨大、受害人多,为了尽快帮助群众挽回损失,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长塘派出所立即对周某新进行追捕,民警经过数月的蹲守伏击,终于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确定了他的藏身地。11月22日,长塘派出所联合刑警队将周某新抓获,并依据银行汇款凭证及微信支付等凭证,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新诈骗的证据进行了收集固定,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目前,周某新已被源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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