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驾逼停超车车辆引发斗殴 犯危险驾驶罪被拘役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近日,连平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江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9月10日凌晨时分,江某醉酒后(经司法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6.2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行为标准)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从连平县连平大道往连平县麻陂村方向行驶,因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超车,江某便驾车跟随该摩托车行至连平县某砖厂门口,在逼停对方后开始斗殴。经现场群众报警后,江某被连平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连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无视国家法律,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连平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遂判处江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亲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欢本无可厚非,但醉酒驾车却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酒精会让人的自控能力、操作能力和判断能力减弱,驾驶员很难应对其驾驶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如果驾车出行,一定要谨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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