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全市首宗涉黑恶势力案宣判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黄质旭 见习记者 吴文婷 特约记者 谢鑫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狠抓落实,通过周密部署、严密摸排、形成声势,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其中,连平县公开宣判全市首宗涉黑恶势力案件,而龙川则在前日发出我市第三批举报涉黑恶线索奖励金。
龙川县发出我市第三批奖励金
前日,龙川县公安局为举报黑恶线索有功的两名群众各发放了奖励金5000元。这是我市向涉黑恶线索举报有功者发出的第三批举报奖励金。
今年6月5日,龙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龙川县龙母镇的谢某酒厂内有人聚众赌博,遂派员前往查处,现场抓获涉赌人员20余人,缴获赌资赌具一批。今年7月31日,龙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赌博。警方根据线索进行查处,将涉嫌******赌博的李某林、黄某玲、李某龙抓获。
据悉,为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今年5月,龙川县公安局出台奖励政策并对外广泛发布《龙川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涉黑恶线索的有功人员,视情给予3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龙川县公安局对上述两案举报线索认真查证认定后,作出奖励举报人的决定。这是我市向涉黑恶线索举报有功者发出的第三批举报奖励金。9月3日,和平县发出我市第一批举报奖励金5万元。9月14日,源城区发出我市第二批举报涉黑恶线索奖励金共7万元。
市、县两级扫黑除恶办、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大胆行动起来,踊跃举报各类涉黑恶线索。对举报有价值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我市将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悬赏通告的规定兑现奖励,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毫不留情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全市首宗涉黑恶势力案宣判
前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全市首宗涉黑恶势力案件,对黄某林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主犯黄某林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参加该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开始,黄某林为非法占有和获取经济利益,在连平县忠信地区采取纠集、雇佣等手段招募了一些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及外省闲散人员为手下。通过组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暴力追讨赌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利益,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黄某林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连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23年3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为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参加该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连平县公开宣判的首宗涉黑恶势力案件,也是全市首宗涉黑恶势力案件。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