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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成绩单”亮“检讨书” 和平县“扫黑除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黄质旭 通讯员 赖小锋 10月9日至19日,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就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到广东督导时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派出3个督查考核组,对全县17个乡镇和33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第五轮督查和季度考核,同时在每个乡镇还抽查暗访了2-3个村(居)的扫黑除恶工作。

督查考核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并按照《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从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治乱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台账等方面进行季度考核,全面量化各镇、各成员单位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晒“成绩单”,亮“检讨书”,着力形成问责与激励相辅相成、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局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督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和平县扫黑除恶办以下发“扫黑除恶督查整改清单”的形式对各镇、各成员单位进行逐项逐条反馈,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据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等8项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规范了挂牌督办案件的范围、承办单位办理程序等内容,督促有关镇和单位限期完成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查办和整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各镇、各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加分项、减分项和结果评定等事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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