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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针对公租房联合发文 因地制宜加大公租房发展力度

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简称“意见”)。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将规范发展公租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加大公租房发展力度。

意见提出要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合理设置相应准入条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新市民的保障力度。

意见还对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做出规定,明确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还要求落实土地、资金、税费等各项支持政策。在用地供应方面,新建公租房的地方,要依据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公租房用地应保尽保。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在税费减免政策方面,对公租房建设筹集、经营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网民认为,长期以来,大中城市的公租房房源情况不公开不透明,所以如果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相关监管措施必须加强,这样才能让真正需要的人群受益。

网民“大兴”认为,如果说多年前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公租房怎么建、怎么分,那么随着这项制度日臻完善,大家的关注焦点也愈发转向“分了之后怎么管”的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杜绝公共资源跑冒滴漏、为人揩油,公租房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与公平。

网民“建设工人”认为,无论是鼓励新建公租房还是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都是合理的举措。但具体到落实方面,仍需要考虑到实际环境,努力使租赁房供给与人们的租赁需求相匹配,避免出现资源错配和扭曲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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