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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的司机胆大妄为 随身带菜刀动辄就砍人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俗话说:和气才能生财。良性竞争使双方合作共赢,恶性竞争则会让双方付出沉重代价。和平县就有这么一名目中无人、目无法纪的摩的司机,为与同行争抢顾客,竟常年携带管制刀具,动则持刀恐吓、挥刀砍人。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该名摩的司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年近50岁的曾某琴是和平县阳明镇人,平日以摩托车载客为生。2018年1月的一天,曾某琴驾驶摩托车到和平县阳明镇某花园门口等候乘客,因不满同行朱某搭载走了乘客,便对朱某进行辱骂,并向其吐口水,随后朱某责问曾某琴为何吐口水时,曾某琴竟从摩托车前挡风架上拿出一把菜刀将朱某的脸部划了一刀,随后逃离。同年2月的一天,曾某琴再次来到某花园门口等候乘客,同样因不满排在后面的同行司机叶某搭载走了乘客,待叶某送完乘客返回时,与其发生口角,愤而拿起放在摩托车前挡风架上的菜刀,将叶某的右肘和左耳砍伤。随后的一段时间,曾某琴又多次与他人发生争吵,并随意拔刀恐吓、威胁、砍人,先后导致5人轻微伤。同年4月,曾某琴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处以15天行政拘留处罚,同年5月被刑事拘留。

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琴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事,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多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判处曾某琴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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