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粗”妨碍执行公务 和平一女子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刘自力 近日,和平县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置一起警情时,当事人不仅不配合民警的正当执法,而且还对出警民警“动粗”,致民警负伤。最终,该名女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当事人执行刑事拘留。
据悉,16日晚,阳明派出所接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称:和平大道某广场14楼有人闹事。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躺在办公室地板上,情绪异常激动。民警一边安抚和劝说该女子,一边了解事情原委及来龙去脉。据了解,该女子名叫王某霞,此前系某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公司解聘后,不服公司的决定,于是找物业公司负责人要说法,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为发泄不满情绪,她对办公室物品进行砸毁。
鉴于现场情况,民警决定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询问,以进一步查清案件。在民警带离过程中,王某霞情绪更加激动,其不仅不配合民警的执法工作,而且意欲以跳楼的方式胁迫民警。在制止王某霞的过激行为过程中,王某霞一度狂抓乱踹,甚至还动嘴咬人,阻碍民警的正当执法,致民警及协警不同程度负伤。最终,民警合力将其制服,强行带至派出所。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霞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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