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高铁正常施工 和平8名村民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通讯员 陈碧霞 高铁的落成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以刘某春、刘某锐为首的8名东水镇蕉坑村村民却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堵路、阻工、威胁等手段,严重扰乱高铁的正常施工。近日,和平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据了解,自2018年4月起,赣深高铁(和平段)开始施工后,东水镇蕉坑村村民刘某春、刘某锐等人以各种理由阻碍施工,索要好处。同年7月,刘某春、刘某锐召集刘某达等8名被告以及部分村民阻挠项目部正常施工,造成该高铁项目部多次停工,损失52万余元。
和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锐、刘某春、刘某达等8人多次组织、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赣深高铁(和平段)施工单位的正常生产无法进行,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依法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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