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撕毁法律文书阻碍执行 被拘留15日罚1000元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近日,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刘某兵因在执行人员面前故意撕毁拍卖通知书,藐视法律,妨碍执法,被依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该借款合同纠纷的被告是陈某英,案件判决生效后,陈某英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法院发出的限期执行通知也置之不理,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东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英名下位于市区大同路的一间商铺进行拍卖,而刘某兵正是该商铺的承租人。近日,案件执行人员依照司法拍卖流程,到大同路该店铺门口张贴拍卖通知书,刘某兵与其儿子看到,认为影响其店铺生意,就出来和执行人员理论,理论过程中,刘某兵态度恶劣,直接把执行人员刚张贴好的拍卖通知书撕了下来,并当着执行人员的面将它撕碎,叫嚣道:“你告我去!你告我去!”
随即,东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刘某兵予以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1000元的决定。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刘某兵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扰乱了司法拍卖正常秩序,并向法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前日,刘某兵委托亲属缴纳了罚款。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当日,东源县人民法院作出提前解除对刘某兵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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