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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龙川县检察院七项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陈漫秀 古龙辉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日前,龙川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据了解,龙川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出七项强有力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龙川检察院开展扫黑宣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推出了七项扫黑除恶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加强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建设,组建涉黑恶犯罪案件办案组,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和充当保护伞。三是推进重点攻坚,提高办案质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严审细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办理了李某宏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盗窃案和刘某豪、刘某文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案等一批社会关注高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四是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打准打实。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准打实、不枉不纵。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五是注重深挖彻查,强化打伞打财。加大宣传发动,发动群众控告检举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做到每案必问漏罪漏犯、必查其“关系网”“保护伞”,形成强大“打伞”合力。六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检察官“五进五服务”活动,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进校园、法治扶贫等宣传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七是坚持扫建结合,促进综合治理。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在办案中积极开展个案剖析和类案研判,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治安隐患,在检察机关认定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所发出的8份检察建设全部得到落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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