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受害者:打得好!
恶势力犯罪受害者:打得好!
民警: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打掉了,你有什么感想?
受害人:对你们表示感谢,打掉了好。
民警:对当前的社会治安,你觉得怎么样?
受害人:感谢你们,这是很好的处理结果。这个肯定好了。过了那么长时间,还能抓得到。
民警: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呢?
受害人:这个好,我们百姓现在出去都能感觉到更安全了。这个肯定好了。
以上是龙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近日致电梅州市民赖波挺(化名)进行回访时的对话。赖波挺是以杨某青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受害者之一。龙川县公安机关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他表示赞许。
警方梳理旧案, 发现涉恶线索
线索摸排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环节。2018年年初,龙川县公安局民警对旧案进行重新排查梳理,发现一宗发生于2011年5月的抢劫案涉及田心一个团伙,该团伙成员杨某青等人在逃。扫黑除恶,除恶务尽,漏网之鱼岂能放过!龙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展开深挖扩线,经进一步梳理排查,发现该案嫌疑人还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盗伐林木的犯罪行为。龙川县公安局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在逃疑犯组织追捕,于2018年1月将杨某青抓获。
警方深挖彻查,查明案情真相
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龙川县警方一方面加强审讯力度,另一方面重新对案件情况进行调阅研判,重新深入走访,充分运用传统与现代侦查手段,最终查明杨某青经常与同伙在龙川县田心镇区域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抢劫、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聚众造势,威胁、恐吓村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盗伐林木
缴获的作案刀具
利剑出鞘铁腕除恶 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法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青经常与同伙在龙川县田心镇区域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抢劫、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聚众造势,威胁、恐吓村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青的行为严重扰乱当地治安和社会秩序,将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青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总和刑期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杨某青表示服判,此案于
该恶势力犯罪成员黄某红、杨某辉分别在2012年6月、
河源晚报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李燕南 黎劲 邹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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