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18人 涉案金额近1500万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林小明 借款人用汽车做抵押,嫌疑人制定“低门槛的违约条件”“高金额的违约责任”后放贷,只要借款人出现轻微违约或嫌疑人直接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即将借款人车辆拖走藏匿,逼迫借款人出高价赎车……3日,记者从源城公安分局获悉,源城警方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支持下,成功打掉一个“汽车抵押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受害人被拘禁近90小时
2017年11月10日,急需资金周转的受害人李某,到位于市区一大厦16楼的某车贷公司进行车辆抵押贷款。该公司业务主管姜某承诺“放款快、无抵押、不扣车”,李某便将自己的一辆三菱汽车做了抵押。
李某与姜某签订了3万元的借款合同,该车贷公司根据“行规”,要求必须给车辆安装GPS设备,并要收取“保证金”“GPS安装费”“上门费”“服务费”共计4500元,李某实际到手25500元。同时该车贷公司与李某书面约定:等额本息,一月一付,期限6个月。
同年12月26日,李某因个人原因无法偿还贷款,在市区华达北街附近,被该车贷公司工作人员马某、许某、曾某押回该公司拘禁。随后,马某、许某、曾某等人又将李某带至惠州某地拘禁,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言语恐吓等方式逼迫李某还钱。12月30日,李某东拼西凑了40000元,最终,支付了48000元结清贷款获得自由。
车贷为饵重重套路借款人
2018年11月,源城公安分局接到多位报警人报警称,在市区一大厦16楼的某车贷公司贷款后,被该公司工作人员以采取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方式敲诈勒索。接到群众报警后,源城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后,一个以犯罪嫌疑人孙某刚为首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他们以车贷为诱饵,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寻衅滋事、非法处置车辆等犯罪行为为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在初步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手段、藏车地点等关键环节后,专案组决定收网。2018年12月底,专案组奔赴全国各地,对涉案嫌疑公司以及嫌疑人藏身地点分别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
多人中招涉案1480余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孙某刚自2017年6月起,和许某、马某、姜某在市区一大厦16楼的某车贷公司开始做“车贷”业务。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他们干脆打起了“地下战”,不设具体办公地点,所有业务员专门在家电话联系业务,只保留一家“业务洽谈”办公室。
虽然没有办公地点,但该车贷公司组织架构十分严密,不同岗位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业务员通过发广告、网络推销、电话营销等方式,寻找目标客户,一旦客户有借款需求,他们把客户带到公司,要求客户提供行驶证、车辆钥匙、车辆登记证以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再由风控部根据准客户提交的资料及财务状况面审,评估一个贷款额度,之后业务员通过各种方式诱使客户在公司制定的合同上签字按手印。
财务部给客户放款后,公司又要求客户当场支付各种贷款的费用(含GPS费用、保证金、服务费等)。客户在签订这些合同时,公司是不在合同上签字的,而合同上留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是为了防止以后万一客户走司法程序维权,他们可以根据需要用笔填上内容。
据了解,该案涉案资金超1489.4万元,贷款客户443人,逾期被拖车120人,拖车后被迫结清被害人65人,拖车后,车辆被变卖被害人约16人,被以虚假诉讼方式起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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