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条措施 支持文旅企业稳步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近日,我市下发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文件提出十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步发展。
此次出台的《措施》,支持对象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注册地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文旅企业(含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点等)。该措施共有10条,分别从“政策和资金扶持、文旅复苏业务培训和协调退改、优先承接各类政务活动、调配防疫物资购买指标、援企稳岗、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河源人游河源’活动、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和产品创新、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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