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汛期涉电安全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近期我市降水频繁,为提高社会公众汛期涉电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发改局印发《关于开展汛期涉电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区发改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市有关单位、有关发电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期涉电安全宣传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供电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力配合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公共场所涉电设备安全检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其中,将重点开展线路走廊、变电站、水电站大坝、输电线路、基站配电箱、路灯、广告灯箱、充电桩、装饰彩灯、快递柜、公交站台灯箱广告牌、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机箱、景区景观池、喷水池,城市综合体内儿童游乐场所,居民小区、城市公园和学校、各类商场、广场、楼宇、街道等主要公共场所涉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全面督促各产权主体开展公共场所涉电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据了解,接下来,我市各有关单位还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月”计划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汛期涉电安全宣传活动,让涉电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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