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戴志雄 近日,东源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涉案车辆26辆,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嫌疑人陈某劲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高息做饵 多名受害者遭遇合同诈骗
5月初,东源警方陆续接到多名受害者报警称,遭遇到他人使用伪造的车辆登记证及质押借款合同骗取借款,经受害者与涉案车辆车主确认,借款对象所抵押的车辆均是租赁车辆。接到警情后,东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经办案民警初步调查,多名受害者为获得高额利息,分别借款给仙塘镇居民潘某达,涉案的车辆都是借款所抵押回来的。但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车主,却发现车主是将家里闲置的车辆通过汽车租赁公司或直接将车辆租给一名叫陈某劲的人。车辆是如何转到潘某达手中的?带着疑惑,办案民警于5月7日将涉案的潘某达传唤到东源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潘某达交代了其将嫌疑人陈某劲提供的涉案车辆抵押给借款人,从而帮助陈某劲获得借款,嫌疑人陈某劲则以每月支付3.5%利息给嫌疑人潘某达,而潘某达只向抵押借款人支付2%的利息,从中赚取利息差价获利的事情经过。但潘某达称他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陈某劲所抵押的车辆是租赁回来的,提供的质押合同、车辆登记证是伪造的。
拆东补西 大肆骗取借款最终被捕
5月8日公安机关成功将陈某劲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劲如实供述了其以高利息为诱饵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而潘某达确实对其使用租赁车辆骗取借款的犯罪行为不知情。原来,陈某劲在东莞经营着某汽车租赁公司,因经营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便萌发了制作虚假的质押合同、伪造车辆登记证,将客户租给其公司的车辆及从朋友、租车公司租赁的车辆抵押给别人骗取借款,妄想公司的生意好转时再将车辆赎回来。陈某劲利用其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身份,在取得涉案车辆车主的信任后,使用虚假的质押合同、伪造车辆登记证将租赁的车辆通过潘某达抵押给多名受害者从中骗取借款。在高利息的诱惑下,嫌疑人陈某劲在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先后将租赁的26辆涉案车辆抵押给受害人,并按期每月支付利息。在14个月的时间里,陈某劲从20多名受害者身上,共骗得2000多万元。
到了2020年5月初,嫌疑人陈某劲抵押车辆所骗取的借款,被他拆东墙补西墙用于支付其他借款利息,然而他所经营的公司经济情况却一直未见好转。
目前,嫌疑人陈某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上一篇:我市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新模式 市民购车后便可上路
下一篇:最后一页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血火里诞生,风雨中长成,战歌中走来中国民兵,支前的车轮、胜利的枪 声,歌唱着我们光辉的历程……昨日,在一首嘹亮的《民兵之歌》歌声中,由市直 机关工委与市直机关武装部组织的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