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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村民点火烧杂草 引发森林火灾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龙川县通衢镇玳峰村村民何某花点燃自家附近杂草时,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近日,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处该起野外违法用火案件,依法对何某花刑事拘留。

据了解,1月4日下午4时,违法嫌疑人何某花在通衢镇玳峰村自家楼上翻晒被子时,发现自家附近的荒地上杂草生长茂盛,便独自一人拿着打火机前往荒地点燃杂草,在焚烧杂草期间,因火势失控引起森林火灾。何某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被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违法嫌疑人何某花表示:“我对自己点火烧杂草,引起火烧山的后果感到非常后悔,我以后再也不敢在野外点火。”冬季风干物燥,容易引起火灾。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野外违法用火,一旦引起山火,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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