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贷款怎么还?贷款需夫妻共同承担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王丽莎 陈碧霞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通过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进行约定,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就与该债务“无关”了?近日,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后指出,涉案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据了解,万先生与陆女士在结婚期间,在市区某花园购买了房屋一套,同时两人作为借款人共同向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9年,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某花园房屋一套归万先生所有,银行按揭由万先生负责。2020年7月,因万先生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数额偿还借款且失联,银行遂将万先生和陆女士一并诉至源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两人立即偿还贷款余款约44万元等诉讼请求。陆女士抗辩称,其与万先生已离婚,并约定房产归男方、债务由男方负担,其无需承担住房按揭借款债务,银行起诉她无道理。
源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先生、陆女士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涉案借款发生在两人结婚期间并共同签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万先生与陆女士应共同偿还银行借款债务。
办案法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本案中,万先生与陆女士结婚期间因买房的共同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且这种责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万先生与陆女士离婚协议中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是两人间的约定,仅对两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是协议方,不受该约定约束,因此离婚协议约定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如果陆女士实际承担了还款责任,可按离婚协议约定再行向万先生追偿。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