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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首次“亮灯”揭晓 65个乡镇亮“绿灯”20个乡镇亮“黄灯”10个乡镇亮“红灯”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4月1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对2020年度全市各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一次第三方评估结果开展亮灯管理的通报》,有65个乡镇亮“绿灯”,20个乡镇被亮“黄灯”,10个乡镇被亮“红灯”。

根据《河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行亮灯管理的通知》(河乡振组〔2020〕20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度全市95个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一次第三方评估结果开展亮灯管理。2021年3月上旬,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度全市各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开展第一次第三方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对农户“三度”抽样调查、实地评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效等方面。每个县(区)各镇村的评估采样以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对确定进行评估的每个行政村随机走访6户以上农民、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自然村。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现场座谈、实地查看、进村入户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按照设定的指标和评估标准,采取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亮灯结果将作为各县(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亮“黄灯”乡镇有20个,分别有溪山镇、陂头镇、赤光镇、黄石镇、上陵镇、上坪镇(连平县)、黄村镇、义合镇、麻布岗镇、合水镇、大坝镇、新回龙镇、紫城镇、三角镇、龙窝镇、优胜镇、礼士镇、阳明镇、蓝塘镇、田源镇。

亮“红灯”乡镇有10个,分别为元善镇、黄田镇、下车镇、彭寨镇、林寨镇、长塘镇、廻龙镇、内莞镇、公白镇、南岭镇。

通报指出,对亮“黄灯”和“红灯”的乡镇,责令作出书面说明,由县(区)收集汇总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亮“红灯”的乡镇,由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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