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河源一便利店被处罚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近日, 市烟草专卖局开出新修订《中华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 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罚单。
执法检查现场。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 自6 月起,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 展为期3 个月的保护未成年人免 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8 月3 日,市烟草专卖局接到 群众举报投诉,称河源高新区某 中学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向未成年 人销售卷烟。市烟草专卖局高度 重视,迅速采取行动,联合河源高 新区市场监管局赶到现场核实情 况。经对该便利店立案调查,执 法人员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 实该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 卷烟的违法事实。
近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依法作 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1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 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 事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 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将引以 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 类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市烟草部门将继 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守护 成长”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校园周 围售烟网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 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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