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出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条措施 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特约记者 曾祥太 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近日,龙川县制定出台了“龙川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动龙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据九条措施规定,龙川县将每周五定为全县“交通秩序整治日”,由交警部门牵头,各镇和县道安办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各镇、县道安办各成员单位在每周五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整治情况报龙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党政同责,政府主抓,由各镇常务副镇长作为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龙川县公安局负责组建60人的龙川县公安局“交巡特”铁骑队,“交巡特”铁骑队主要承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置、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工作;负责110接处警,接受报警求助、为民服务工作;开展常规巡逻防控、校园守护;先期处置突发性事件、一般群体性事件等。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乡村大喇叭、悬挂大横幅、制作固定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同时,龙川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车管所民警深入乡镇和偏远山区,持续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便民利民服务,为具备有效证件的摩托车办理上牌入户等手续;集中开展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查扣行动,对无牌上路摩托车一律查扣,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严惩。各镇常务副镇长负责科学统筹整合各类人员,包括森林防灭火、半专业护林员、镇村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强力推进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龙川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医疗机构负责建立警医合作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治“绿色通道”,推进健全完善警医合作长效机制,保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优先通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凡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辖区,“三长”(即镇长、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指挥救援,及时排除隐患,严防二次事故发生。事故现场处置后,“三长”必须组织召开事故警示会。
龙川县各镇人民政府、县道安办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要及时上报。
龙川县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九条措施出台后,全县将围绕“打、防、教、管、改、建”等重点工作,补齐交通管理短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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