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犯罪案 提醒青少年时刻警惕诱惑
本报讯 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冯丹 近日,记者从源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对骆某等3人涉嫌贩卖“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也是我市首例作出依法批准逮捕决定的“上头电子烟”案件。
今年7月,源城公安分局掌握了骆某等3人贩卖“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的线索。经查,犯罪嫌疑人骆某购买了“上头电子烟”烟油后,以每毫升250-300元不等的价格向曾某、魏某出售。曾某、魏某再将“上头电子烟”烟油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每次交易额数千元不等。
源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针对这一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会同源城公安分局从“上头电子烟”的化学成分、含量、属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在案件定性、事实认定、主观明知等方面提出了引导侦查意见,完善案件证据体系,提高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精度和力度。
源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吸引了不少人购买和吸食,甚至一些未成年人也深陷其中。“上头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的毒性非常大,其滥用会导致心肌梗死、癫痫及各种并发症,甚至会致死。青少年出于好奇心理,追求所谓的“潮流”“时尚”,将吸食“上头电子烟”作为消遣玩乐的方式,罔顾毒品危害与法律约束。青少年要时刻警惕诱惑,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试法,要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检察机关针对青少年群体吸食新型毒品问题,将会同公安、教育、烟草等职能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娱乐场所、互联网平台涉毒的打击力度,引导青少年群体摒弃潮流的盲目追逐,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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