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县区新闻 > 源城区 > 阅读新闻

源城开出电动车违规停放全省首张罚单 违法行为人被罚800元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钟宝玲 1日下午,源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市区宝源路一住宅小区开出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施行后的第一张电动车违规停放罚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800元罚款。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明令禁止电动车辆在出租屋、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违规停放和充电,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最高罚款5000元,个人最高罚款1000元,明确物业、房东消防责任,物业违反规定最高罚款1万元,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最高罚5万元。

“电动车禁止停放在疏散通道,请立即搬离。”当日,源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宝源路某住宅小区燃气使用情况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一小区入户门厅处的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员责令车主立即改正,但车主拒不整改,消防监督员依照《实施办法》第49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800元罚款,这也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全省第一张罚款单。

 






上一篇:源城消防开展游泳专项技能训练 提升水域救援实战能力
下一篇:失而复得暖人心 源城警方返还群众被骗资金50万元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