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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2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东源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东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和过硬队伍建设,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也因此获评为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出台全市首个县级层面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在工作过程中,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党建引领,充分发挥首创精神,以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镇村工作为载体,通过“联建、联学、联办、联动、联训”五联共建方式与五个直联村开展结对共建,组织机关党支部和直联村党支部200余人次参加各类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下沉基层开展志愿服务800多人次,共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主动联系企业等社会力量帮扶资金3万余元,不断以“能动检察”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检察动能”。这一党建创新项目获全市第五届市党建创新大赛优秀作品奖,为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东源县监察委等九个部门完成会签《东源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市首个县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细则》出台以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实施细则》落地生根。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对370余个报告主体完成造册登记,签署承诺书2650余份;在各类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1800余份,发放宣传法规2000余份,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4次、协同学校开办家长课堂16次,受众人数2000余人。

“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政策工作亮点多

2022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3件,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提起公益诉讼6件,诉前回复整改率100%。其中,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同税务部门追缴环境保护税98万元;深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磋商函19份,经验做法得到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深入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全县734棵古树名木实地调查核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推动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

在刑事司法工作方面,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制定《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危险性量化审查工作指引(试行)》,构建相关评估机制,结合量刑档次,综合评估人身危险性、被害人意见等主要因素,制定审查评分标准,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稳步从52.28%降至36.33%。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312件439人,适用率89.05%,同比上升6.14%,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

司法救助工作 彰显检察温情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等民生工程重点抓,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积极推动多元化救助,切实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成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2022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13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与省市三级检察院联动办理的张某英、罗某飞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十大典型案例。

同时,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干部能力提升建设年”行动,实施全员政治业务轮训计划,积极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活动,加强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建设,突出实战实务实用导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00余人次,锻炼培养了一批检察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其中,8名干警获省、市立功和嘉奖表扬,陈肇武同志荣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突出个人”称号,曾秀漫、黄燕萍同志获评首届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

本报记者 谢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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