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法院“一揽子”化解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陈碧霞 “案件没有开庭,培训机构就把我们的学费退回来了,真的让我们省了很多事,太谢谢法官了。”近日,连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了5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原告陈某、刘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与被告河源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短视频课程指导合作协议》,约定教培公司向陈某等人推销抖音运营培训课程,承诺一对一指导。陈某等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学费后,教培公司未安排一对一运营指导。陈某等人遵照对方视频操作之后,无法达到承诺的盈利效果,遂要求教培公司退还学费,但教培公司拒绝退款。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等人分别以被告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行为,向连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短视频课程指导合作协议》,并退回已支付的费用。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这5起案件为同一类型案件,据陈某反映仍有其他涉事人员想要起诉。考虑到陈某等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为及时化讼解纷,征得陈某等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力争以最快速度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教培公司,向其释法说理,分析其中利弊,鼓励其直面问题、积极解决。教培公司同意与陈某等人协商退费,随后承办法官分别电话联系陈某等人,但陈某等人对教培公司提出的赔付比例不满意。经过数十次的电话沟通、调解,双方争议逐步缩小,最终促成双方庭外达成和解。教培公司按照和解协议退还费用给5位原告,5位原告依法撤回了起诉。
连平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末病”,充分发挥“首案示范调解”的作用,对后续前来主张此教培公司退费的当事人参照前述调解方案,无需立案缴费,只跑一趟即可完成全部退赔手续,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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